成都特大虚开发票案! 6000000000!35400000000!疯狂注册400多家空壳公司……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侦破一起特大虚开发票案!涉及金额高达60亿!金额之大,令人咂舌... 1 利用“加计抵减”疯狂虚开 涉案金额超60亿! 本案中这个团伙,与其他“走逃类团伙”不太一样,可谓是“技高一筹”。利用进项税“加计抵减”政策,层层放大对外虚开发票的金额,却不增加要缴纳的增值税。 经查,以唐某、张某、高某等人为首的3个职业虚开犯罪团伙为牟取不法利益,在本市注册成立了400余家服务类空壳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大肆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帮助受票企业偷逃税款并骗取留抵退税。 简单来说,初始成立空壳公司A0,向A1公司开具100万(不含税)增值税专票,则A0需要缴纳6万元的增值税,而A1取得A0公司开具的发票后,利用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政策),可以扣除的进项税共计6×(1+15%)=6.9万元,因此,A1又可以向A2开具115万元的发票,而此时其不需要缴纳一分钱税款,相当于“零成本”。以此类推,到A5就能翻番,到A17就可以对外虚开票面金额1076.13万元,税额64.57万元的发票,但不需要缴纳一分钱税款。 税务机关是如何发现的呢? 税务机关会同公安机关,通过大数据分析,监测到沪市部分企业申报“加计抵减”项目的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严重不符,存在虚开犯罪的可能。最终,通过层层深挖,锁定一批违法犯罪线索,顺藤摸瓜,实现了对上游虚开企业和下游受票企业的全链条打击。 2 2023年加计抵减新规 从上述案例得知,该团伙是利用“加计抵减”政策虚开发票,我们来了解一下最新的加计抵减政策吧!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适用行业和条件如图所示: 其中关于销售额的提示: ①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其中,纳税申报销售额包括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即征即退项目销售额。 ②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或评估调整当期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③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均为零的纳税人,以产生销售额当月起连续3个月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具体的计算方法为: 3 5月11日,据杭州日报报道:“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前夕,萧山警税通力合作,破获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打掉一个跨多省连续作案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抓获28名嫌疑人,涉案发票总额合计354亿余元。 设数十家空壳公司虚开专票 2022年底,萧山警方获悉线索,杭州数家空壳公司涉嫌使用相同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初步判断为同一犯罪团伙所为,且涉案金额巨大。 萧山警方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由侦查打击部牵头,抽调精干警力联合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等单位成立专案组,在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和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大力支持下,开展调查工作。经进一步侦查,专案组发现该团伙在杭州设立的空壳公司仅是冰山一角,实际关联涉及浙江、江苏、安徽等全国多省市数十家空壳公司。 专案组先后多次赴外省调查,调取全国300余家公司工商资料,梳理发票数据12万余份,查询银行账户630余个、明细150余万条,涉及资金体量过千亿,最终研判出一个在全国跨多省设立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大犯罪团伙。 在摸清犯罪团伙的基本情况后,萧山警方及时组织180余名警力,会同20余名税务稽查干部,同步开展收网行动,在省内外抓获28名嫌疑人,成功将该犯罪团伙一网打尽。 涉案发票总额达354亿余元 经查,该犯罪团伙主要嫌疑人曾因虚开发票被判刑,刑满后不思悔改,通过交际应酬结识一些公司业务员,得知他们有利用虚开的发票抵扣税款的需求后,在利益驱使下重操旧业。 近年来,该犯罪团伙在浙江、安徽等地开设及收购数十家空壳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通过相互、连续跨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暴利。他们处心积虑躲避公安、税务部门的侦查,最后将发票虚开至山东、浙江等全国各地90余家公司,数量累计达10万余份,合计354亿余元。 该犯罪团伙经营多年,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团伙成员之间形成“攻守同盟”,甚至冒用他人名义行事,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为此,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专门抽调50余名精干审讯警力,联合税务部门、审计公司,在萧山区政法联动中心驻点侦办。专案组秉持坚决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摆事实,讲证据,攻心攻坚,终于突破犯罪团伙口供,查清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已进入移送审查起诉阶段,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重要提醒 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违法犯罪行为 虚开、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罚。萧山警方将联合相关部门,持续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结合助企云站、11087等机制进一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萧山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同时,警方也提醒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切莫触碰法律红线,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接受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4 注意!善意取得也有风险! 处理不当,不能抵扣和扣除! 我们在众多虚开发票的案件中发现,总会有很多企业“无辜”中招,明明是正规途径取得的发票,却被税务机关稽查。而尽管企业属于“善意取得”,有些情况往往也不能抵扣进项税和税前扣除。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二条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企业扣除凭证不仅限于发票,若其他凭证能够证明业务的真实性,且税务机关认可,则可以凭借该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 查到必罚!金税四期下 这些行为不要有了! 专注于为资本市场、共享经济和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等领域企业提供:财税咨询、合规咨询、 税务筹划及企业定制化服务。 旨在通过充分利用各类财税优惠政策,解决企业的高税负痛点和提高个体劳动者经济效益需求;以互联网+人力资源+财税服务的创新模式,服务企业人力后勤领域,降低企业人力成本,增值个体劳动者。致力于为广大企业及个体劳动者,提供全方位、多方面、财税专业全系列一站式服务。 还等什么? 心动的话, 就赶紧来咨询吧! 更多关于“节税”的问题 添加千业个人微信354亿元!杭州破获特大虚开发票案
28名嫌疑人被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