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117亿!补税名单晒出涉及半个娱乐圈!章子怡夫妇2亿,吴京邓超赵丽颖排前三
9月3日,继宋祖儿后,蒋依依再度被实名举报,涉嫌偷税漏税被处罚补交238万余元,更令人震惊的是,而后有网友翻出此前明星们补税117亿的名单,称“117亿们,五年了,该出来见见光了”,在网上引发“大震荡”。
117亿补税名单晒出
涉及半个娱乐圈!
宋祖儿、蒋依依偷漏税事件还未平息,有网友借着热度带话题发文:“117亿们,五年了,该出来见见光了。”同时还放出三张图片,疑似是当初涉及到税务问题进行补款的名单,演员、歌手、导演都有涉及,超30多位当红明星和业内,可以说大半个娱乐圈都补税并自查了。
据悉,该网友曝光的张图片是全国重点影视从业人员在京自查情况统计表,整个表的名单非常长,可以看见多达34位影视从业人员在自查中出现了税务问题,并且这些影视从业人员的职业包括歌手、演员、导演,出现问题的以演员居多。
虽然名单打了码,但依然能够看出部分人的名字,其中很多人都是大家非常熟悉的明星,包括邓超、那英、岳云鹏、杜淳、沈腾、闫妮、黄轩、冯小刚、秦岚、周迅、鹿晗、姜文、高圆圆等等。
尽管上述事件已经过去5年之久,明星们也已经自查补税了,但事实上还是偷漏税在先,甚至有网友称,建议全部封杀。
作为公众人物,如果连遵守法律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做不到,又何谈榜样力量?希望艺人们都能受到警醒,约束自身!
当然了,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我们都应该坚守道德底线,诚信待人。让我们一起关注这起事件的后续进展,共同期待娱乐圈的风清气正!
税局发文:严查明星艺人!
个税监管成重中之重!
早在2021年,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
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
要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
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对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和督促整改工作拒不配合的,要依法责令限改,并提请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协助督促纠正; 情节严重的,要严肃依法查处。
要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
要加强对基层税务机关日常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税务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要着力加强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经纪公司和经纪人及相关制作方的税收管理,督促其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提供相关信息并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实施税收管理工作。
要切实规范文娱领域涉税优惠管理,对各类违规设置或者以变通方式实施的税收优惠,各级税务机关不得执行。
依法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是否应享受税收优惠情况的核查,既要严格禁止扩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范围,也要确保相关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应享尽享税收优惠。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其经纪公司、经纪人的税法教育和宣传引导,对相关人员和企业提出的纳税缴费服务需求及合法合理的涉税费诉求,要及时研究解决。
同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步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随后,税务局提到了未来征管的重点。
对以下8个行业和领域重点关注,其中就包括了网络主播和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
而对于网红明星的处理,早从2018年就开始了,到2021年短短4年时间,据统计,高收入人群偷逃个税高达47亿!这也就是为什么把直播平台和高收入人群列入重点关注的领域的原因。
到2021年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更是联合发文,对“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再到2022年9月,海南省税务局联合市场监督局,开展了对“双高”人群的抽查工作。
种种迹象表明,对个税的“严征管”是未来税收征管的重点环节。而高效、精准的金税四期上线后,必将会对个税提供更有力的监管。
2023年7大税务稽查重点
01|虚开发票
现在已经打造了最新税收分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大数据监控机制,虚开发票一旦被稽查,除了补缴税款,构成犯罪的,更要承担刑事责任。
02|公转私
《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表示:严惩虚构支付结算,公转私、套取现金,支票套现。
03|骗取出口退税
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在内的四部门联合预防和打击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04|增值税零申报
作为一些企业常用的手段,增值税零申报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零申报持续时间一旦达到6个月,税务机关就会对企业展开分析调查,确认企业是否存在隐匿收入等问题。
05|虚列人员工资
针对人员工资,税务机关会从工资支出凭证、企业职工人数、薪酬标准等方面严查工资费用。
06|税收优惠企业认定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也是税务机关清查的重点。
07|税负率异常
税务异常一直以来都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如果企业平均税负上下浮动超过20%,税务机关就会对其进行重点调查。
这9种避税行为,查到必罚!
一、隐瞒收入
有些企业利用私户、微信、支付宝等收取货款来隐匿部分收入,或存在大额收款迟迟不开发票,或给客户多开发票等等,注意了,以后还这样操作可要小心了!
金税四期不仅仅通过你申报的数据,来核实是否异常。可能还会通过企业银行账户、企业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上下游企业相关账本数据、同行业收入、成本、利润情况等来稽查比对。
且央行早已施行了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公转私、私转私都将会严查!
三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1)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
(2)公户转账,超过200万;
(3)私户转账超过20万(境外)或50万(境内);
二、虚列成本
主营成本长期大于主营收入,如:
(1)公司没有车,却存在大量的加油费;
(2)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等异常;
(3)工资多申报或少申报;
(4)买发票,多结转成本,后期红冲或补发票;
(5)计提了费用却迟迟没有发票等等
这些都是严查的重点。
三、买发票
有些企业一缺成本费用,就想到了买发票,殊不知,你省的那点税,还不够罚款的。
且买发票属于虚开发票,搞不好还会背上刑事责任。
即使你走了账,签订了合同,货物流却没办法一致,一查一个准。
四、对开发票、环开发票
对开、环开发票,说白了,就是基于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我给你开,你给我开或者再加个第三方。虽然它们都是闭环抵扣,最终未少缴税,但递延了纳税,行政法上还是会按虚开发票处理。
用上述方法“避税”的企业,要注意了,一旦被查,不但你的进项要转出,你开出去的发票也要缴税,还要面临巨额罚款,真真是得不偿失!
五、故意用现金/个人卡发工资
有些公司为了避税,故意用现金/个人卡发放工资,一旦被查,明眼一看账务就是有问题。现在都什么时代了,还发现金,用这种方法避税,不就等于说公司有问题吗?
注意以下9类交易容易被稽查:
六、用现金收支货款
有些企业自认为很聪明,虚开发票,对方不打款,直接填写收据入账,自认为账都做平了,就万事大吉!我就很好奇你账上的钱是怎么平掉的,用现金发工资还是用现金平借款?
一旦被查,频繁用现金收支款或存在大额现金收支款,这就不只涉及虚开发票了,还有可能牵扯出少缴社保、少缴个税等一连串问题,罚款必不可少,责任人还有可能锒铛入狱。
七、到处找发票抵税
有些企业为了少缴税,还真是把“避税”用到。
比如:员工工资7000元,其中2000元必须拿票来领工资,长期以往,你公司的费用不会异常吗?
八、大量员工个税零申报
有些公司为了避税,个税长期零申报,员工工资以前都是3500元以下,现在倒提高了,都在5000元以下,永远都是跟着个税起征点走,不查你查谁!
九、代缴社保
一些企业为了少缴税,就帮人代缴社保,一是,企业可以光明正大的做工资抵税(代缴社保人的工资一般采用现金形式平账);二是,代缴社保还可以收点手续费。
在这我只能说,一旦被查,不但涉嫌偷税,还涉嫌骗保,那时候不仅仅是罚款那么简单了,还会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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