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何时起,一些会计朋友在处理账务时过于依赖发票作为的凭证依据,似乎陷入了“无票则不记账、无票则不会编制分录”的误区。
实际上,在日常运营中,企业难免会遇到各种无法取得正式发票的业务场景:比如临时为公司会议购置水果,选择路边摊购买后并未索取到发票;又如因搬迁或整理资料而临时聘请零工支付了几百元劳务费,同样未能取得正规发票。这些情况虽然没有符合税务规定的发票作为直接依据,但它们确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与公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支出。面对这些无票支出,企业财务、会计到底该如何入账呢?快一起来看看吧!

做账是以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为标准,而不能以税收作为记账的依据和出发点,财务做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客观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因此,真实发生的业务需入账才能达到准确完整核算的要求。发票确实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它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成本费用时最常见且重要的合法凭证之一。但并不是的扣除凭证!费用发生了且能提供佐证的,有没有发票没关系,会计都应将之作为费用处理。税务要求更严格,不仅要求费用必须真实发生,还需要提供发票做佐证。举个例子:
企业内部员工报销,没有发票,正确做法如下:
(1)由责任人提供发票来报销,如果提供不了发票,公司认可这笔费用的,可以对费用暂估入账,但要提供相应说明作为证据。暂估入账的费用在纳税申报时要做调整,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2)如果无法证明费用真实发生了,其他应收款又确定收不回来,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当然坏账准备同样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总结:如果费用真实发生了,即便没有发票,会计做账可以作为费用处理,但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在开展日常业务时,发生的无票支出的情况,可采取以下几种解决方法:对于向自然人采购货物或服务的小额交易,符合条件的,无需取得发票,可以凭付款凭证扣除。在涉及临时性或零散的劳务用工时,企业可引导个人前往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尤其是通过税收优惠园区的政策,不仅能够获得成本发票用于入账,而且税费负担相对较低。例如,在河南税收优惠园区内,个人准备好资料开具发票,即可享受个税核定征收政策,税率更低可达0.5%,整体税负通常维持在2-3%左右。基本所有的行业类目都可以开具,也不用自己跑税务局,全程可以线上协助操作。对于长期合作的个人,企业可以协助对方成立个体户,并申请核定征收,可以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负,同时企业也不用代扣个税,对双方都更有利。
注册个体工商户也可以在有税收优惠政策地注册,一样可以享受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政策。核定后税费非常低,基本都在2%左右。需要注意的是,个体户核定征收的年开票额有一定限制,一般不超过五百万。根据企业支付情况选择合适的个体户进行注册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