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金税四期重磅发布——“全电发票”试点再扩围!专业全面解读
从2021年的12月开始,税务总局开始推进全电发票的试点工作,从最开始的广东省(不含深圳)、内蒙古自治区和上海市,逐渐扩围到其他省市,加速构建“以数治税”的新布局,强化智慧税务建设。
最近,税务总局又有大动作,第二批全电发票试点扩围至9省市!从7月18日起,湖北、河南、安徽、河北、湖南、陕西、福建、重庆、江西省的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
-=【核心内容解读】=-
全电发票”究竟是什么?和现行发票有何区别?
全电发票是以去介质、去版式、标签化、要素化、授信制、赋码制为基本特征,以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为运行模式的新型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全电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不需申请领用、无须发票验旧及申请增版增量。
对纳税人来说,全电发票集众多优点于一身,便利触手可及。
●相较于传统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全电发票实现“去介质”,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专用税控设备,通过网络可信身份等新技术手段,摆脱专用算法和特定硬件束缚,实现“认人不认盘”。
●发票使用满足个性化需求。基于“去版式”的特征,全电发票可选择以数据电文XML形式交付,破除PDF、OFD等特定版式要求,票样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差异化展示,降低发票使用成本,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同时,“赋码制”通过信息系统在发票开具时自动赋予每张发票编码的赋码机制。
●依托动态“信用+风险”的体系,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开票和申报行为,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可开具发票总金额的信用额度并动态调整,实现“以系统授信为主,人工调整为辅”的授信制管理。
●全电发票开票用票更便捷,新办纳税人可实现“开业即可开票”。具体说来:使用全电发票无需领用UKEY、无需做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发票,在通过可信身份体系认证的情况下可以实现不受地域、平台、时间限制即时开票,提升开票便捷度;电子发票以要素化数据电文承载交易信息,具备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电子化入账,有利于会计核算的全程无纸化,大幅降低纳税人用票成本。同时,推行全电发票节约大量纸质发票印制成本,减少了票种核定、票量审批等人工干预环节,大幅提升了发票管理效率。
●全电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便利交付入账,减少人工收发。同时,依托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可对全电发票数据进行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使用更高效便捷。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数族科技制作了两页PPT,供大家掌握重点,如下:
由于目前全国纳税人持盘户(UKey、金税盘、税控盘)体量巨大,预计未来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系统”和“增值税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将长期并存,作为电子发票服务系统共同为纳税人提供服务,满足不同纳税人的开票需求。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本次试点工作自今日(12月1日)开始,在广州市、佛山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后扩展到全省)、上海市、呼和浩特市(后逐步扩展到全自治区)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电发票试点,同时从两个大方向全面升级变革,完全颠覆以往电子发票的软件服务体系:
一、全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1. 全电发票平台是全新的,采用全国统一的云原生SAAS平台,可支撑全国亿万企业在线同时开具电票,完全脱离现有的税控专用设备(税盘、税务Ukey将会被逐步替代,但预计过程会比较漫长)。对纳税人零设备限制,但有网络要求,未来是否会针对特定场景拓展离线开票的方式目前不明确,但联网开票大势所趋。
2. 全电发票平台仅需实名验证,零门槛更便捷。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介质),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审核),无需领用全电发票(无申领),新增纳税人可以“开业即开票”。
3. 全电发票平台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动态授信额度”,废除了税局传统的发票数量票种核定机制。
纳税人一个自然月有总的开票金额额度上限(不含税),注意这是纳税人开具所有增值税发票的额度,包含纸质增值税发票、电子增值税发票、全电发票在内共用。
开票金额额度上限是动态调整的,税局的依据是纳税人的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纳税人在税局的评分将会对开票造成实际影响,进而影响到经营业务,这是金税四期对纳税人风险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
额度不够,纳税人可以申请调整。
4. 全电发票平台给纳税人建立了税务数字账户,可以自动归集发票数据,纳税人可以查询、下载、打印。这是官方建立企业票夹,开具的、收取的全电发票都存在这个企业票夹里,不必担心电票丢失、找不到等问题。中大型企业要考虑如何把官方企业票夹和自己的业务、财务、报销等系统关联、对接,以提高工作效率。小微企业直接免费使用即可,方便可靠。税务数字账户目前看仅仅是全电发票信息,未来企业的税务报表、纳税申报、特殊事项等内容都有可能在这里体现。
5. 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全电发票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这里的交付是将自己开具的电子发票源文件给到受票方,具体“给”的方式有三种:
开票方从自己的税务数字账户,直接选择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发送,电票从账户直接到账户
开票方从自己的税务数字账户,输入受票方的邮件地址,邮件传递
开票方从自己的税务数字账户,选择要交付的电票生成二维码下载地址,将二维码给到受票方
小微企业用上述方法可以满足需求,中大型企业则要考虑批量、自动交付发票,可能需要服务商对接相关环节。
6. 试点纳税人可通过全电发票平台标记发票入账标识。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结合推广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财会〔2020〕6 号文可以看到,纳税人要加快推进财税软件与全电发票平台的对接,通过入账标识可以解决电票重复报销,同时解决电票开具红字发票问题(请看第7点)。
7. 试点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通过全电发票平台确认用途。试点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这是为了解决电票开具红字发票(负数发票)的问题,电票不能作废,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是需要开红字发票的,往往实际操作中很多开票方不按照规定回收发票或者通知受票方,直接操作开红票,从而给受票方带来很大困扰。
现在通过用途确认和入账标识解决这个问题:
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直接开;
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冲红流程,经对方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8. 全电发票平台暂不支持纸质发票,暂不支持成品油、稀土、机动车(含二手车)、卷烟、出口、通行费等特定业务全电发票。未来会支持,目前在老系统开具上述票种。
9. 全电发票平台全国统一,试点阶段分各地区入口,但是可以看到底层内核是一致的,这也符合金税四期以总局为主、省局为辅的大方向和思路。
二、全新发票管理方式
1. 增加了一个“新票种”——全电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2. 可以预见未来几年发票会不断简并,笔者在此预测最终会分为三大类:
全电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用
全电发票(普通发票)
会吸收现行的通用机打发票等地方发票,所有的普通发票(含增值税普通发票)都会并入这个大类
特种发票
相当一段时间内无法完全替代的,如机票、火车票、出租车发票、定额发票等。如果把时间长度再拉长到5年甚至10年,这部分特种发票也会被全电发票完全替代
3. 全电发票无联次之分,三联专票、五联普票、六联专票等将走入历史。
4. 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所在地区的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
废除沿用了20多年的发票代码机制,直接用全国统一的20位发票号码代替,取消特定发票号段申领,发票信息生成后,由统一平台实时(高并发)接受发票信息后自动分配的发票号码。
5. 发票开具渠道更多元。纳税人现阶段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端开具全电发票,未来还可以通过客户端、移动端手机App随时、随地开具全电发票。
6. “去版式”化。全电发票可以选择以数据电文形式交付,破除PDF、OFD等特定版式要求。这是税局正式开放API,可能允许服务商或大型企业的ERP和财务软件直连税局开票、交付。
-=【尾声】=-
经过数族科技的解读,各位小伙伴是否对本次试点更加清晰明了?
按照去年3月24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到2025年要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的电子化,可以预测未来在电子发票领域,进一步扶持政策和配套系统会不断出台,以确保2025年电子发票全国普及落地任务的完成!
对于新平台的更深探索,数族科技会持续跟进并与各位小伙伴同步,欢迎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