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的交易数据会被发送给税局吗?
银行数据会发送给税务局吗?
2015年,税务总局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了 "银税互动 "活动,旨在通过建立银行和税务的合作机制,帮助小微企业获得贷款,转换企业的纳税信用。事实上,"银税互动 "的深入开展,打通了银行与税务的数据共享通道,企业的涉税数据在税务部门只要得到银行的授权就可以详细查看,这不仅对贷款的审批起到了关键作用,而且在贷后管理中通过共享数据随时监控企业的经营状况。在贷后管理中,通过共享数据可以随时监控企业的经营状况,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及时控制异常风险。
"银税联网 "并不是由银行直接将系统与税务局的金税系统联网来实现的,而是由人民银行这个管理部门与税务系统互联互通,人民银行也不允许普通银行将所有的系统或交易数据与自己共享,而是通过一些法律和法规。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包括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渠道,被要求向人民银行报告任何人民银行认为可疑的或必要的交易信息。
然后,人民银行利用大数据筛选那些可能有问题的信息,并将其推送给税务、海关、经济调查和其他认为有必要通报的部门。反之,这些可能被推送给税务的交易信息,必须属于人民银行要求上报的案例。
那到底哪些交易会被人行要求上报呢?
大额支付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对大额交易定义如下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为单位)之间单笔转账支付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单笔现金收付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包括现金存款、现金取款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决的支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转账。
对于大额交易,金融机构要进行以下操作。
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与支付交易监控系统连接的相关系统进行报告。同时,在交易发生之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向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报告。
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并在于业务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这就是《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有关执行要求的通知》【银发(2017)第99号】。
需要上报的大额交易的标准是(说的都是累计交易而不是单笔哦):
(一)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折合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存款、现金提取、现金结算、现金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结算等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银行账户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当日转账。
(三)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银行账户同日发生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资金转移。
(四)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和其他银行账户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汇款。
可疑交易
如果你涉及以下情况,那么要小心...
(1) 零散的资金转入和转出或在短时间内集中转入和转出。
(2) 资金收付的频率和金额明显与业务规模不相符。你一个卖日用品的小公司,动不动就几百万上千万的流水,不是洗钱是什么?
(3)资金收付的流向明显与经营范围不一致。
你做餐饮的,每天收到钢铁公司的大笔转账,再转给影视娱乐公司,这合适吗?
(4)同一收款人和付款人之间在短时间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你今天转100万给何先生,明天转200万给他,两天后他又转500万给你,你说这能不引起别人的注意吗?
(5) 不明原因地突然激活长期不活动的账户,并在短时间内接收和支付大量资金。
这家公司已经废弃很久了,前段时间突然复活,也没有什么业务,却有大量资金转入,你是中了彩票?还是参与了什么见不得人的生意?
(6)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和用途与其正常的现金收支明显不符;或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有100万元以上的现金收付。
旧的现金交易这肯定会被查处,看电视剧里的贩毒、走私?都是一箱一箱的现金啊......
(7)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有大量收付款。
没事就去银行开户,所有的银行都恨不得有你的账户,一旦有大额交易又怕被查,就赶紧把钱转走销户,这样不被怀疑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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