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物业突发公告!补税6.5亿及滞纳金!
1月26日晚间,恒大物业发布公告称,旗下三家附属公司,即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恒大恒康物业有限公司及广州市金碧华府物业有限公司,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上述公司于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就人民币134亿元质押执行款确认坏账损失并进行部分税前抵扣,恒大物业未能就坏账损失提供足够佐证材料,2021年度、2022年度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风险合计约人民币6.5亿元及相关滞纳金,税务部门要求恒大物业更正申报。
恒大物业补税6.5亿及滞纳金!
“恒大”开始告“恒大”了!
这也就是网上大家都在讨论的“恒大告恒大”的梗:
吃瓜不信瓜,临近年底,股东与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尤其借款,也是热门话题。跟小编一起来学学财税知识吧~
02
股东向企业借款
有何税务风险?有何建议?
股东向企业借款,反映在企业账面上,就是“其他应收款-自然人股东”科目长期挂账。
一、有何税务风险?
1、个人所得税风险
自然人股东从企业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视同分红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增值税风险
自然人股东从企业借款,会被视同提供贷款服务,即使没有利息收入也要视同销售,按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确认利息收入,然后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借款期间的增值税。
二、股东向企业借款,有何建议?
1.股东尽量不要从公司借款自用并长期不还;
2.借款必须用于公司经营需要,并需要保留与经营有关的证据;
3.借款尽量不要超过1年。
4.公司账面上尽量不要长期挂账股东个人的其他应收款,股东借款的涉税风险更大。
5.股东若是有从公司的借款挂账,用途必须是用于公司经营,而且有证据来证明与经营相关,避免涉税风险。
比如:在借款条或者借款协议上能够体现出借款的用途。
6,.其他应收款科目隐藏了过多的涉税风险,因为从科目含义上看是企业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并不必然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因此不要乱用其他应收款。
三、股东如何“安全地”从公司拿钱?
(一)公司税前费用支取
对于公司来说,有些费用是可以税前列支的。但是需要满足条件是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关,并且合法合理。
具体到股东,可以有以下一些事项:
1、股东的工资:股东也可以是公司的职员。那么领一份工资也理所当然。通过工资和年终奖的发放,将股东的个人所得税降至10%左右。因为有个人的免征额和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可以相应的抵免一部分个税。
2、领取备用金:如果根据公司制度,股东可以有备用金,那么这就是合理的。但是注意,备用金的金额要符合公司规定,后期冲抵的发票必须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不能用家人不相关的开销来冲抵。
3、直接报销:股东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在实际消费之后,都可以根据公司制度来报销。但是不符合规定的个人开支也不要拿来报,因为公司税前不能扣。
4、资产使用费:比如股东有借款给企业,那么就应该按照规定签订合同,由公司向股东支付利息;或者公司使用了股东的其他资产,采用的是租赁的方式,那么也应向股东支付租金。这种情况下,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且税率是20%,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高的。
(二)税后利润分配
税后利润分配就是分红。但分红有不同的分法。
1、股东直接持股:如果直接分红给个人,那么税率20%。如果只是想取出生活费,那就不建议分红了,用工资薪金更好。
2、有限合伙企业持股:这个情况下不会涉及交企业所得税,很多时候被用以作为持股平台。倘若此平台设立在税收优惠的地区,那么可以将综合税率降得比较低。这样的平台可以做多层嵌套设计,用以引进的核心骨干人员。
3、有限公司持股:这种情况下,很多时候不是为了实际分得资金,而是为了做进一步的投资。如果股东取出钱来本身就是为了投资的,那就不要用个人来分红,用公司的形式,可以免于重复征税。
03
个人向企业借款,如何正确财税处理?
一、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
说完了个人向企业借款,那么企业向个人借款如何处理呢?
04
企业向个人借款,如何处理?
1、企业所得税
(1)企业需取得发票
企业对个人的利息支出,超过“小额零星”标准的需要个人在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满足债资比的要求
(3)公司发生的经营性借款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增值税与附加税
个人向企业借款取得的利息,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企业向个人支付利息时,个人需要按照1%税率缴纳增值税,同时缴纳相应的附加税。
注:个人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低于500元/次,免征增值税。
3、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依20%税率纳税。单位在支付个人借款利息时,应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
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按照《印花税法》规定,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因此,无偿借款的涉税风险通常有:
1、增值税风险
一般情况: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特殊情况: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免征增值税(优惠时间: 2019.2.1-2023.12.31)
注:利息收入一般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借款利息收入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6%增值税税率。
2、企业所得税风险
(1)企业所得税有纳税调增的风险
无偿借款是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的调整。
(2)对于有银行贷款的企业,企业利息支出有纳税调增的风险
企业将银行借款无偿转借他人,实质上是将企业获得的利益转赠他人的一种行为,因此企业将银行借款无偿让渡给另一家企业使用,所支付的利息与企业取得收入无关,应调增应税所得额。
3、个人所得税风险
注:自然人无偿借款给企业,自然人没有取得收入,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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