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这个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中,企业的每一步决策都可能影响到其未来的走向。尤其是在税务管理方面,稍有不慎就可能让企业面临重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这不,虚开发票又出大案了!而且虚开的手段令人……
快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象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空壳公司虚开发票,资金流水200余亿元
象山警方依法对该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立案侦查,并联合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成立警税联合专案组,迅速全面开展调查工作。
“从前期侦查结果来看,该公司拥有372个账户,其中220个是个人账户,涉及资金流水200余亿元……”专案组办案民警叶旗峰介绍,这个公司创办时间不长,一直无经营迹象,没有任何真实货物交易,是典型的为掩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设的空壳公司。
随着调查的深入,专案组发现,该公司涉案企业众多,而其大量关联企业与某市的一家涉税中介机构来往密切。
2、虚开手段高明,涉税中介一顿“神操作”
与常见的暴力虚开案件里“虚开团伙通过设立空壳公司,不编造任何‘经营行为’,简单粗暴对外虚开发票,大肆攫取非法利益”不同。这起案件里,虚开团伙与不良涉税中介联合,依托涉税中介的专业性和服务企业的便利,利用空壳公司或利用即将关闭的公司,更为隐蔽地实施链条式虚开发票活动。
同时,涉案的不良涉税中介还帮助虚开团伙非法设立空壳公司,犹如一个“发票超市”,帮助企业大肆进行洗票、虚开活动。对于可能暴露的企业(空壳公司),还会帮忙伪装为经营不善的情况进行“逃逸式注销”。
最终,公安部门“团灭”该特大团伙,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26人,查扣空壳公司开户资料327册,以及数字证书、U盾、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等作案工具759件,现场缴获涉案财物共计870万元。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老板、财务们不要再抱有侥幸心理了,虚开发票被查只是早晚的事儿!无论是他人为自己,还是给他人虚开普票,都需承担的后果,财务务必知道!今年金税四期已经全面上线了,可能大家还没有什么感觉,但是在税务系统上,信息已经是共享完成了,你的数据,上下游企业的数据都非常清楚,电子税局的系统也更新完成,目前开票要扫脸验证,财务申报还要“发誓”。挑选供应商,不仅仅是看物美价廉,为了避免取得的发票涉嫌虚开,务必睁大眼睛,看好对方的资质、成立时间、日常客户评价、外围关联信息、以及经营项目和良好的渠道信誉度等。比如:约定如开票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开票方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必须明确不能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企业对大宗采购业务应采用银行存款结算,应将货款汇到对方企业的银行账户,而不应将货款划拨到采购员的信用卡上由其代为支付。即使是从个人处采购的,尽量也不要找其他公司来虚开这笔发票。现在个人也可以给企业开具发票。比如使用自然人代开和注册个体户等形式来获取发票。综合都不会很高,既能减少双方的税收负担,也能合理合规的获取发票。要首先查实业务员的真实身份,即使利益诱人,或是对方承诺如何安全隐蔽,切勿听信一些不怀好意的业务员所提出的非法发票“合作”。进货过程中除了取得真实合法的增值税发票,也要特别注意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如果货物系由第三方发出,则必须要求供应商需要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等证明以及委托第三方发货的手续、第三方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6、加强发票的管理,确保取得发票可对应商品,不得随意开具开票事小,涉税事大!因此,一定要加强发票的管理,严格执行发票管理规范,也许你的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给你带来很大的涉税问题!2、企业所得税税负压力大、无票支出多,缺成本票导致利润虚高;3、企业外部劳务人员、兼职员工、临时工的佣金发放,缺成本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