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 开票 IP 正被监控!IP地址交叉使用、混用,警惕税务局找上门!
不管是税控发票还是数电发票,税务局都可以通过 IP 地址进行监测。IP 地址混用、交叉使用会有哪些风险?又该如何避免?
对开票的IP、MAC核查,虚开45亿
(处罚决定书:榕税稽处〔2020 〕6 号)
此次共有 13 家涉案企业,我局专案组在对开票的 IP、MAC 地址以及资金交易的地址 IP、MAC 进行核查后,发现这 13 家企业集中通过 2 个 MAC 地址对外开具发票。这 2 个 MAC 地址对应 5 个福州本地的外网 IP 地址,而这 5 个外网 IP 地址与雷某等 5 人的个人银行账号交易的 IP 地址一致。
经过对涉案企业及相关人员银行交易明细的对比,13 家企业在收取受票方款项后,通过雷某等 5 人和程某等 4 人的个人银行卡将款项转入受票方相关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涉及 1533 家受票企业,涉案金额高达 45 亿!
开票IP混用、交叉,有什么风险?
如果 IP 地址相同,很可能会导致税务预警风险,这可能意味着存在虚开发票的情况。
例如,纳税人公司使用同一 IP 地址传输多户纳税人的开票数据,或者 IP 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IP 地址频繁变动、公司登记地址为住宅小区的某室,明显不适合对外经营等,这些都可能是纳税人涉嫌虚开的迹象。
然而,如果是真实业务,并且能够提供证明业务真实性的证据链,以及解释同一 IP 地址开票的原因(如代理报税公司等),就可以及时向税务部门作出合理的解释,消除税务风险嫌疑。此外,对于异地经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这意味着,跨区域开票是不被允许的,一旦发现开票 IP 与注册登记地不一致,就可能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真实业务被判定虚开了怎么办?
一、重新取得发票
若我们不慎取得虚开的发票,应立即与对方联系,补开、换开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的发票及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注意!!
若发票对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已结束,企业应在税务机关告知之日起 60 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及其他外部凭证。
二、无法重新取得发票
在与对方联系后,如果对方无法补开、换开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我们也需要进行合规处理。
1. 保留好“善意取得”的相关证据,如合同、转账凭证等
(1)证明业务的真实性;
(2)确保资金没有回流且未支付“开票手续费”等。
2、增值税的合规处理方式如下
(1)尚未抵扣的,一律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2)尚未办理出口退税的,暂时不办理;已办理出口退税的,要做进项税转出或退还税款。
PS:这种情况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因此不征收滞纳金。
3、企业所得税合规处理
(1)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四条规定: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2)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取得补开、换开的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同时也无法获取相关材料证明其支出的真实性,那么相应的支出将无法在税前扣除。
PS:若能证明业务真实性却仍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可申请行政复议,若复议不成功,则可提起诉讼。
查到必罚!金税四期下
这些行为不要有了!
来源:网络收集素材。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专注企业人力成本优化、居间费、临时用工 、无票支出、公转私、财务内控、股权设计、账务处理等全方位的业人财税法服务。税收园区,税收政策,以及更多税收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