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咨询 | 注销必须查三年账,税局已明确!企业注销应按照这个执行!
企业注销要比注册更加复杂,企业注销相较于注册而言更为复杂,由于企业已经营许久,会存在诸多经济往来,而这些经济往来也可能暗藏一些税务风险,这些风险在经营过程中或许不会显露,但一旦注销公司便会“爆雷”。这些容易“爆雷”的坑一定要妥善处理:
这是一个极大的坑洞,倘若账面存在存货,注销时这些存货将被视作已销售,需补缴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
假如被认定已销售出去:已销售的货物未做账、不开具发票,隐匿销售收入,同时销售成本也不进行结转。不仅要补税,还需承担滞纳金以及相应的罚款。
若是货物已然受损,那就需要进行损失处理。当然,所谓的损失处理,不单单是在账务上做分录,还得有明确的证据。需要企业内部的报损申报单,且有内部领导签字,若数额较大,还需有损失的照片。
如果存货已经过期。有保质期的的产品,过期后需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小企业准则计入营业外支出)
如果存货在注销前进行了低价出售。注销前的低价出售行为是被允许的,但一些市面上流通性很强的商品,如大宗商品、黄金这些流动性很强的市场价格不能过于低。
1.未满三年的应收账款
企业注销之后,应收账款大概率无法收回。然而在税务方面,不会因企业注销,就允许税前扣除未达到条件的坏账。对于一般企业而言,满三年的应收计入坏账税前扣除是最为常见的。
而通过司法程序或因对方破产而确认坏账的情况较少,并且获取允许扣除凭证也较为繁琐。会计的应对之策:倘若该坏账不影响纳税,直接无需考虑即可。要是影响到纳税,企业不妨延迟注销 3 年,也让这三年在税务上更为干净。
2.员工及股东对企业的欠款
员工及股东的欠款,务必追回。假如确实无法追回,企业应当将这笔欠款视为员工工资或股东分红,承担代扣代缴的义务。
如果企业仍有未退的增值税留抵退税额,这时会计就得多留个心眼,因为一旦注销,该笔留底退税额就会作废,企业会白白损失这么多税款。
政策依据为:依照财税〔2005〕165 号的规定,企业注销后,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留抵税额,税务机关皆不予退还。会计应对措施:通常会计会对其他企业开具发票,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全部耗用完毕。
但需注意,不能虚开增值税发票,需在真实交易的前提下,将增值税转移至下游企业。
处于存续期间的企业,印花税是更大的问题,许多企业常年都不缴纳印花税。由于印花税税率较低,税务部门在企业存续期间不加以重视,也甚少提醒企业缴纳。但在注销的时候,一定要记得补足印花税。补交印花税不会额外加收滞纳金,然而若是因印花税问题引发注销前的税务清查,那就得不偿失了。
存在债务的情况下,是无法完成注销的。所以在注销前要先行进行债务清偿,更低的要求是在注销清算期,不能让债权人提出异议。(一般注销的企业规模都不会太大,根本无法,也没有那么多资金走破产清算程序,因此只能在安抚完债权人后,才能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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