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核定!个体户开票超过这个数,必须转查账征收!
金税四期现在已经全面上线了,其中对于公转私的稽查力度是很大的,近期就有上市公司,个人账户有大额资金往来被叫停!
那么,企业还能不能给个人账户转账?对公户在什么情况下转账给个人账户是合法的?
又有哪几种情况是需要注意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金税四期现在已经全面上线了,其中对于公转私的稽查力度是很大的,近期就有上市公司,个人账户有大额资金往来被叫停!
那么,企业还能不能给个人账户转账?对公户在什么情况下转账给个人账户是合法的?
又有哪几种情况是需要注意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抖音个体户不做账报税,
3.4亿元收入被查!罚补税765万!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余某
法定代表人姓名 余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税稽 罚 〔2024〕 10 号
案件名称 余某-其他违法
处罚类别 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2021年至2023年期间,你以本人名字注册成立两户个体工商户***男装店、***服装店,另外以其母亲和妻弟的名字注册成立两户个体工商户***搭配店、***搭配店,在抖音平台从事直播销售服装,实际生产经营及受益者均是余某,其亲属均未参与日常管理。
在此期间共取得含税销售收入不含税收入为339,635,042.02元,其中,2021年88,928,462.15元;2022年126,197,791.27元;2023年124,508,788.60元。你在已实现销售取得收入的情况下,仅申报开票收入,少申报绝大部分销售收入,导致少缴个人所得税。
由于上述四户个体户均未设置账簿,成本资料、费用凭证残缺不全,参考辖区内同类服装经营个体户应税所得率,按5%的应税所得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处罚结果 对你处以少缴的个人所得税5,103,705.20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551,852.60元。
处罚生效期 2024-09-27
处罚机关 税务总局***税务局稽查局
小编提醒:个体户严查已经开始!大家一定要记得按时申报纳税!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余某
法定代表人姓名 余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税稽 罚 〔2024〕 10 号
案件名称 余某-其他违法
处罚类别 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2021年至2023年期间,你以本人名字注册成立两户个体工商户***男装店、***服装店,另外以其母亲和妻弟的名字注册成立两户个体工商户***搭配店、***搭配店,在抖音平台从事直播销售服装,实际生产经营及受益者均是余某,其亲属均未参与日常管理。
在此期间共取得含税销售收入不含税收入为339,635,042.02元,其中,2021年88,928,462.15元;2022年126,197,791.27元;2023年124,508,788.60元。你在已实现销售取得收入的情况下,仅申报开票收入,少申报绝大部分销售收入,导致少缴个人所得税。
由于上述四户个体户均未设置账簿,成本资料、费用凭证残缺不全,参考辖区内同类服装经营个体户应税所得率,按5%的应税所得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处罚结果 对你处以少缴的个人所得税5,103,705.20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551,852.60元。
处罚生效期 2024-09-27
处罚机关 税务总局***税务局稽查局
个体户开票金额400万
查账征收!
税务局发文明确!个体户年开票金额400万以上的,转为企业,必须查账征收!
四川省税务局针对个体户税收征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重点提取: 1、市税务局严格按照《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纳税人建账。 (1)对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且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等纳税人,辅导设置复式账; (2)对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等纳税人设置简易账,强化个体户建账管理。 (3)对其他建账不规范的纳税人采用定额管理,强化纳税人主动纳税意识。 2、年开票收入在400万以上的个体户,建立““个转企重点培育库””,定期开展数据交换,精准开展个转企工作,确保个转企质效。 3、市税务局针对用票开票量少的个体户,采用定期定额管理,对年开票超过400万以上的个体户采取查账征收,强化个体发票管理。 2022年9月份,黑龙江大庆、海南定安等税务局,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全部取消核定征收,一律实施查账征收。 全国各地核定征收的政策陆续都在收紧,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江苏省税务局发布《关于下发“个体双定户大额超开”专项应对任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

其中主要对两项内容作出调整。 其一,关于“定额超过1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新规指出,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请或主管税务机关依职权调整使得定额超过15万元的,不再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对于目前定额核定已经超过1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将根据市局下发的数据(截止3月31日全市定额核定超过15万元清册),来审核确认辖区内定额核定超过1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情况后,逐户审核上述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期间是否存在连续三个月及以上月份经营额低于核定定额30%的情形,若存在,依纳税人申请可调整定额,调整后的定额参照连续月份经营额之和的平均数;而若上述个体工商户在调整定额后仍超过15万元的,不再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其二,对于“累计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新规指出,2022年1月1日起,对于已经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不再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无独有偶,不只是江苏税务局要求个体工商户不再采用定期定额征收,随着税收现代化服务的不断推进,核定征收程序流于形式,核定的税额未能反映企业的实际纳税能力,造成税源的损失,其他各地税务机关也开始逐渐取消核定征收!
1、黑龙江大庆税务局

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发布,自2022年4月1日起,对目前采取核定征收的月销售额超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查账征收。对新办个体工商户符合规定范围的,一律实行查账征收。
2、海南定安税务局

同日,海南省定安税务局发布了同样的消息,针对存量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达到建账标准且月均收入超过10万元以上的16户个体工商户,积极引导其按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现页面关闭,等待最新调整政策)
3、其他税务局
除了上述两个税务局发布公告外,目前为止,全国各地核定征收的政策都在收紧,像上海、山东、浙江 、贵州、福建、湖北等地,已经在逐渐取消核定征收政策。
比如上海,早在2021年,就有消息称取消新设企业核定征收,已经办好核定征收的一般纳税人企业,2021年起全部改为查账征收。
再比如山东,此前,财叔在网上看到一个税务的公告,是关于2538户个体户终止定期定额后转查账征收的。

为防范涉税风险,要求个体工商户调整税款征收方式,从之前的定期定额征收变为查账征收,并明确了完成时间,否则将受到税务局的催促整改。
税务局发文明确!个体户年开票金额400万以上的,转为企业,必须查账征收!
四川省税务局针对个体户税收征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全国各地核定征收的政策陆续都在收紧,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江苏省税务局发布《关于下发“个体双定户大额超开”专项应对任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
无独有偶,不只是江苏税务局要求个体工商户不再采用定期定额征收,随着税收现代化服务的不断推进,核定征收程序流于形式,核定的税额未能反映企业的实际纳税能力,造成税源的损失,其他各地税务机关也开始逐渐取消核定征收!
1、黑龙江大庆税务局
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发布,自2022年4月1日起,对目前采取核定征收的月销售额超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查账征收。对新办个体工商户符合规定范围的,一律实行查账征收。
2、海南定安税务局
同日,海南省定安税务局发布了同样的消息,针对存量个体工商户经营收入达到建账标准且月均收入超过10万元以上的16户个体工商户,积极引导其按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现页面关闭,等待最新调整政策)
3、其他税务局
除了上述两个税务局发布公告外,目前为止,全国各地核定征收的政策都在收紧,像上海、山东、浙江 、贵州、福建、湖北等地,已经在逐渐取消核定征收政策。
比如上海,早在2021年,就有消息称取消新设企业核定征收,已经办好核定征收的一般纳税人企业,2021年起全部改为查账征收。
再比如山东,此前,财叔在网上看到一个税务的公告,是关于2538户个体户终止定期定额后转查账征收的。
个体户严查开始!
一、不设置账簿、不记账
在个体户查账征收的大背景下,个体户的建账已经刻不容缓了。 根据《个体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体户也得建立账本,而且和公司建立的账本一样。如果实在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也得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薄、进销货登记薄。 个体户有条件的还是应该建账,一则是内部的管理更规范,二则一旦被稽查到才能有凭证可以依赖,最起码也应该建立收支凭证黏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等。 2、未按规定报税 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不缴纳社保 很多人认为个体户不需要缴纳社保,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交不交社保需要分情况: (1)没有雇员,可以不用依法缴纳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有雇员,需依法缴纳社保。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4、个体户不开设对公账户 个体户可以不开设对公账户,而由老板私人账户进行收付款项,但这样容易造成公私不分,有逃税的嫌疑。 5、个体户业主取得的工资薪金作税前扣除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个体工商户的业主从个体工商户取得的收入为经营所得,如果取得名义上的工资薪金收入等综合所得,是不能税前扣除的,要并入最终的经营所得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6、增值税方面的涉税风险 增值税常见4大风险点:
1
销售收入不完整:如现金收入、未开票收入,视同销售未入账报税;
2
虚开发票:可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额优惠政策为其他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
3
发票开具不合规:开票不及时,开票信息与业务不符等;
4
进项税税额抵扣不合规:如收到发票信息与实际业务不符,将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进行了违规抵扣。
7、所得税方面的涉税风险 常见8大风险点:
1
收入不完整;
2
与其他不属于经营所得的收入混淆;
3
虚列成本费用,列支了不得扣除的支出;
4
在有综合所得的情况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仍然扣减费用6万元及其他扣除项目;
5
个人、家庭费用与经营费用未能分别核算;
6
扣除业主本人工资;
7
长期零申报、不申报、或不按规定记账;
8
以其他形式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收入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印花税等涉税风险 很多个体户认为自己不用缴纳房产税、印花税等小税种,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只要发生涉税业务,就要缴纳相关税费。 9、个体户账务处理 对账务处理不重视,随意入账所产生的风险。即便是核定征收的个体户也应该建账,有发生业务,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10、不按规定报税工商年检 无论是个体户还是企业,都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一、不设置账簿、不记账
1
销售收入不完整:如现金收入、未开票收入,视同销售未入账报税;
2
虚开发票:可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额优惠政策为其他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
3
发票开具不合规:开票不及时,开票信息与业务不符等;
4
进项税税额抵扣不合规:如收到发票信息与实际业务不符,将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进行了违规抵扣。
1
收入不完整;
2
与其他不属于经营所得的收入混淆;
3
虚列成本费用,列支了不得扣除的支出;
4
在有综合所得的情况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仍然扣减费用6万元及其他扣除项目;
5
个人、家庭费用与经营费用未能分别核算;
6
扣除业主本人工资;
7
长期零申报、不申报、或不按规定记账;
8
以其他形式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收入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严查下,个体户开票应注意以下细节: 一、具有真实的注册地址和真实的经营场所。 二、成立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三、具有证明业务发生的证据 四、有真实的资金流 五、签订了证明业务真实的合同或者协议。
六、对外销售有合理的定价。
六、对外销售有合理的定价。
个体工商户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所以: 一、增值税
(一)满足一定销售额标准免税
1.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季度免税销售额30万,只有在纳税人开具普票时享受,开具专票的不得享受!此优惠3%征收率的可以享受。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即征即退和免征
二、附加税费
1.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政策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政策执行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个体工商户可免征印花税
个体工商户的以下凭证,免征印花税:
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三、个人所得税
优惠政策: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户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需要注册个体户的老板可以私信我

一、增值税
(一)满足一定销售额标准免税
1.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小规模季度免税销售额30万,只有在纳税人开具普票时享受,开具专票的不得享受!此优惠3%征收率的可以享受。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即征即退和免征
二、附加税费
1.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政策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政策执行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个体工商户可免征印花税
个体工商户的以下凭证,免征印花税:
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三、个人所得税
优惠政策: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户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需要注册个体户的老板可以私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