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名下有多家个体户,是否需要合并纳税?看完这篇就懂了!
一直以来,为了支持个体户的发展,发布过一系列优惠政策,优惠力度极大,所以很多老板为了享受这些优惠政策,都会注册几个个体户。
然而很多老板都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多家个体户会不会合并纳税?是否还能享受这么优惠的政策?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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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看下个体户今年都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
(1)免征政策:
个体工商在成立后一般就是小规规模纳税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减征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附加税
(1)减征地方“六税两费”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已依法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为不超过200万元。(无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次政策)
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不同方式缴税比例不同。
02
在税收上,只有纳税义务人是同一主体时,才会有“合并纳税”一说(总分公司等特殊情形除外)。
而且根据税法规定,每个个体户的税务责任是独立的,需要分别核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相应的税款。这就意味着,即便您名下有多个个体户,它们也不会被简单地合并纳税。
具体来讲:
如果个人甲名下有多个个体户(如个体户1、个体户2……),那么增值税、城建税、印花税等税种不会合并纳税。
因为纳税义务人分别是个体户1、个体户2,纳税义务人明显不同,需要各自在个体户1、个体户2名下独立申报。
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由于纳税义务人都是个体户业主即“个人甲”,就可能需要合并纳税。
所以“个人名下多个个体户合并纳税”其实针对的是“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所以,小编建议,如果老板想享受更优惠的政策,更好名下不要注册多个个体户,否则可能会涉及大额的补税。
还有一些老板关心现在核定征收政策能不能享受?答案是肯定的!2024 年依然可以继续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现在很多企业通过在税收园区注册个体工商户,分流部分业务由个体工商承接,然后申请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个税核定为 05%左右,综合税率在 3%左右。
这意味着 100 万的业务,只缴纳3 万元左右的税款,大大降低了税收负担,让您在经营过程中能更自如地掌控资金流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需要具体操作流程的可以联系乐千业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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