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 税局明确回复!账上的固定资产,已无实物,该如何处理?
账上的固定资产,已经没有实物到底怎么处理?快来看看税务局的最新解答!
固定资产盘亏
公司程序和会计上如何处理?
一、公司程序上
二、会计处理
在财产清查中,企业发现盘亏的固定资产时,将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对于盘亏所导致的损失,将通过“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核算,并计入当期损益。
1、批准前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方: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贷方:累计折旧
贷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有)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若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则无需此项
2、报经批准后:
①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②按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
借: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固定资产盘亏,税务上如何处理?
税局回复!
以前年度已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如果以前年度抵扣增值税时适用的是 17%或 16%的税率,那么在转出时可以按照 17%或 16%的税率进行操作。
要想在税前扣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必须准备以下材料:
一是企业内部关于责任认定和核销的资料;
二是固定资产盘点表;
三是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相关资料;
四是对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情况的说明;
五是如果损失金额较大,还需要有专业技术鉴定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时,只需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无需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这些相关资料由企业自行留存备查。
关于固定资产的常见疑问
一、对于 2000 元的打印机,是计入“固定资产”还是“管理费用”,这取决于企业执行的会计准则。这两个准则都没有对固定资产的价值做出明确规定。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制定财务制度时明确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如果企业规模较大,可以将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设定得高一些,比如单价超过 10000 元的计入固定资产,低于 10000 元的计入管理费用等。
二、车位属于“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呢?1. 购买的车位,由于外购价款通常难以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合理分配,所以应全部作为固定资产。2. 如果企业购买车位是为了出租或资本增值,应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在购买时就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3. 通过以租代售协议取得的车位,如租赁期限为 20 年,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上述会计处理不变。如果要按租赁处理,可以计入“使用权资产”。需要说明的是,是否有产权证书并不影响资产的确认,因为会计准则更关注“拥有或控制”以及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
三、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能否计入“固定资产”?答案是可以的。资产的确认关键在于“拥有或控制”以及可能带来的经济利益;对于固定资产的确认,产权证书并不是必需的。即使没有房产证,只要符合规定条件,不仅在会计上可以确认为固定资产,在税务上也可以,并且还可以规定计提折旧并在税前扣除。
四、没有发票的固定资产能否入账?1. 对于新购入的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无论是否收到发票,会计核算都应暂估入账,并按准则规定分期折旧。如有税会差异,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2. 对于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无论是否有发票,在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都应确认,并分期折旧。3. 对于以前年度造成的固定资产盘盈,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的,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盘盈的固定资产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按照重置成本法计价入账。
最新最全!2023年固定资产税收优惠
一、加速折旧优惠政策有两种方式: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如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或缩短折旧年限(不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 60%)。
1. 所有行业的企业,如果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以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技术进步导致产品快速更新的固定资产;长期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此外,所有行业在 2014 年 1 月 1 日之后购买的专门用于研发的单位价值超过 100 万的机器设备,也可享受此优惠。
2.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全部制造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均可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其中,这些行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购买单位价值超过 100 万且兼用于研发的机器设备,可以享受加速折旧优惠。
二、一次性扣除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前企业取得的固定资产,不允许在税前一次性扣除。企业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新购进的除房屋、建筑物之外的固定资产,符合条件的,可在税前一次性扣除。
注: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该条政策年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且无形资产亦适用上述政策规定。
除此之外,所有行业在2014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专用于研发的机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以下的,可以享受一次性扣除的优惠。
全部制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购进单位价值100万以下的,兼用于研发的机器设备,可以享受一次性扣除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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