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咨询 | 企业向个人借款出事了!税局通知,3月起,企业向个人借款该这样处理
大额民间借贷遭稽查,罚款并补税达 130 万!企业向个人借款需谨慎,快来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
大额民间借贷未交税
个人被罚款130万
违法事实:
杨 XX 对外借款取得利息未依法纳税,借款给 XX 集团的 4,600,000.00 元和 2,000,000.00 元两笔资金,产生利息收入 12,940,134.82 元,应缴增值税、城建税及个人所得税。由于其偷税,决定处以 0.5 倍罚款 1,392,809.40 元(其中增值税罚款 115,078.56 元,城建税罚款 6,733.04 元,个人所得税罚款 1,270,997.80 元)。企业向个人借款有风险,税务问题需重视!
企业向个人借款
这么处理!
一、企业向个人有偿借款(支付利息)的相关税务问题
企业所得税
(1)企业需获取发票:对于超出“小额零星”标准的个人利息支出,企业应要求个人在税务局代开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满足债资比的要求
(3)经营性借款利息不得扣除:如果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应缴资本额,那么企业对外借款所产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不属于合理支出,应由投资者承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增值税与附加税
人向企业借款所取得的利息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个人在收取利息时,需按 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并缴纳相应的附加税。但需注意,个人取得的单次借款利息收入低于 500 元时,可免征增值税。3.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股息、利息、红利所得”以 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在支付借款利息时,应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法》规定,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二、企业向个人无偿借款(无需支付利息)
企业与个人之间无偿借款有哪些风险?
嘉兴税务局曾有过一起稽查案例,由于企业向老板的“无偿借款”未申报纳税,被税局认定为少缴增值税,最终被判定为偷税。因此,无偿借款的涉税风险主要包括:
1、增值税风险
一般情况: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特殊情况: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可免征增值税(优惠期:2019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除特殊情况外,无偿借款被视为增值税应视同销售的情形。如果未进行视同销售处理,将违反增值税相关规定,存在增值税风险。注:利息收入通常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借款利息收入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 6%的增值税税率。
2、企业所得税风险
(1)企业所得税有纳税调增风险:无偿借款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2)对于有银行贷款的企业,利息支出有纳税调增风险:企业将银行借款无偿转借他人,实质上是将企业获得的利益转赠他人的行为。因此,企业将银行借款无偿让渡给另一家企业使用,所支付的利息与企业取得收入无关,应调增应税所得额。
3、个人所得税风险
根据财税〔2003〕158 号规定,如果企业无偿借款给个人投资者,在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那么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注:自然人无偿借款给企业,由于自然人没有取得收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PS:不仅企业与个人之间的无偿借款存在涉税风险,关联方借款之间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正确处理这些问题能够为企业带来实际的利益。
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利息时
5个涉税注意点
借款的账务处理
个人将资金出借给企业,企业理应将其确认为债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会计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能将其记为“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向金融机构的借款,而企业向个人借款只能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可以在明细科目中设置借款人的姓名(如“小松”)。具体分录如下:
借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小松
还款时:借:其他应付款—小松 贷:银行存款
企业向借款人支付利息时,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将利息确认为“财务费用”。分录为:借:财务费用—借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代扣小松个税
注意!企业向个人借款
会计务必做好以下检查
检查是否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中是否明确规定了借款用途、金额、时间和利率。
检查借款人是否提供了代开的发票。
查看借款利率是否不高于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超出部分的利息不能在税前扣除。
判断借款人是否为公司的关联方,例如股东借款给企业,要注意关联债资比的限制,金融企业为 5:1,其他企业是 2:1。超过规定比例的利息不能在税前扣除。
对于自然人代开发票的部分,企业在支付个人借款利息时,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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