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咨询 | 股东从公司获得分红,不一定要交个税!税务局给出了统一答复!
总局等官方回答股东与公司之间的16个涉税问题!
公司为股东购买的汽车是否需要交税?
购车款项能否在税前扣除?
问题:
您好,我公司给股东个人买车,总共花费 105 万。这辆车也用于公司的经营和客户接待。
我们有以下三个问题:
1. 股东是否需要缴税?如何缴纳?缴纳多少?
2. 因为车辆也用于公司经营,那么购车款能否在企业所得税中税前扣除?是全额扣除还是按比例扣除?
3. 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费、保养费、汽车维修费、保险费等,发票开公司的名称,能否税前扣除?
税务局的解答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有关规定,企业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际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实际情况,允许合理的减除部分所得,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
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三、企业租用个人的车辆,须与个人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如租赁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该车发生的汽油费、维修费等支出由企业负担的,企业可根据合同协议的约定及证明该费用发生的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扣除。
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借款问题
自然人股东从企业借款,是否一定要视同分红缴纳 20%的个人所得税?
答复:不一定。如果股东从企业借款用于经营,或者在年底前归还,就不需要视同分红缴纳 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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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自然人股东从企业借款,在纳税年度结束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将视同分红缴纳 20%的个人所得税。这里的纳税年度结束如何理解?
答复:年底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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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股东在 2022 年 2 月从企业借款 200 万元用于个人买房,次年 2031 年 3 月才还款,那么在 2022 年是否存在 20%股息红利个税的风险?
答复:只要股东个人借款在年底未归还且未用于经营,就存在个税风险。个人所得税=200 万元*20%=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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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从企业借款,除了存在视同分红缴纳 20%的个人所得税风险外,是否存在增值税风险?
答复:是的。
该借款将被视同提供贷款服务,即使没有利息收入,也需要视同销售,并按照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确认利息收入,然后按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借款期间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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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从企业借款存在视同分红缴纳 20%的个人所得税风险,那么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是谁?
答复: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是企业。
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如果未扣缴或应收未收税款,将被处以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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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从企业借款存在视同分红缴纳 20%的个人所得税风险,那么企业职工从企业借款呢?
答复:对于股东用于个人的借款,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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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自然人股东从企业借款,有哪些建议?
答复:
1. 股东尽量避免从公司借款自用且长期不还;
2. 借款必须用于公司经营,并保留与经营相关的证据;
3. 借款时间尽量不要超过 1 年;
4. 公司账面上尽量不要长期挂账股东个人的其他应收款,因为股东借款的涉税风险更大;
5. 如果股东有从公司的借款挂账,用途必须是用于公司经营,且有证据证明与经营相关,以避免涉税风险。比如,在借款条或者借款协议上明确借款用途;
6. 其他应收款科目隐藏了较多的涉税风险,因为从科目含义上看,它包括了企业经营活动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并不一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所以不要随意使用其他应收款科目。
总的来说,个人股东借款的时一定要注意2个问题:一个是借款用途的问题是否与经营相关;另一个是借款时间问题,不要逾期一年以上。
企业给股东分红问题
答复:不一定。
(1)外籍股东可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2)挂牌公司(新三板)的股东,若持股期限超过 1 年,可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红,为鼓励股民进行长线投资和价值投资,实行了差异化交税政策,即股票持股时间超过 1 年,分红免税。
答复:不一定,全体股东签订《股东协议》后可以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
答复:不能,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无法给股东分红。
答复:公司盈利了,可以不向股东分红
在税务方面没有强制要求公司必须分红。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连续五年不分红,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权,公司将提供收购方案并支付给股东合理的价格,以完成股东退股。
答复:
1. 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但需要全体股东协商决定;2. 贵公司取得不按股权出资比例分红的投资收益,仍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答复:在每次取得分红时履行扣缴义务,因此个税的纳税义务产生时间为每次获得分红的日期。
股东与公司的交易问题
答复:
(一)公司税前费用支取
对于公司来说,有些费用是可以税前列支的。但是需要满足条件是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关,并且合法合理。
具体到股东,可以有以下一些事项:
1、股东的工资:股东也可以是公司的职员。那么领一份工资也理所当然。通过工资和年终奖的发放,将股东的个人所得税降至10%左右。因为有个人的免征额和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可以相应的抵免一部分个税。
2、领取备用金:如果根据公司制度,股东可以有备用金,那么这就是合理的。但是注意,备用金的金额要符合公司规定,后期冲抵的发票必须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不能用家人不相关的开销来冲抵。
3、直接报销:股东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在实际消费之后,都可以根据公司制度来报销。但是不符合规定的个人开支也不要拿来报,因为公司税前不能扣。
4、资产使用费:比如股东有借款给企业,那么就应该按照规定签订合同,由公司向股东支付利息;或者公司使用了股东的其他资产,采用的是租赁的方式,那么也应向股东支付租金。这种情况下,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且税率是20%,相对来说还是比较高的。
(二)税后利润分配
税后利润分配就是分红。但分红有不同的分法。
1、股东直接持股:如果直接分红给个人,那么税率20%。如果只是想取出生活费,那就不建议分红了,用工资薪金更好。
2、有限合伙企业持股:这个情况下不会涉及交企业所得税,很多时候被用以作为持股平台。倘若此平台设立在税收优惠的地区,那么可以将综合税率降得比较低。这样的平台可以做多层嵌套设计,用以引进的核心骨干人员。
3、有限公司持股:这种情况下,很多时候不是为了实际分得资金,而是为了做进一步的投资。如果股东取出钱来本身就是为了投资的,那就不要用个人来分红,用公司的形式,可以免于重复征税。
答复:对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由使用者(即公司)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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